9月12日,在河南鄭州某火鍋店,男人搭訕鄰座女子,之後又強行幫其買單,索要聯系方式失利後對女子大打出手。9月15日,被打女子郭女士的律師劉源湧告知瀟湘晨報記者,目前,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調查,郭女士在醫院做查看及驗傷等。15日13時許,劉源湧告知記者,他從郭女士處得知,目前打人男人已被警方先行行政拘留。
劉源湧介紹,事發時刻為9月12日5時左右,其時郭女士正在與朋友共三人在鄭州某火鍋店就餐,鄰座一黃發男人屢次上前搭訕,未得到回應後,黃發男人將郭女士一桌的賬單結清,並要求她們陪酒陪笑,兩邊發生爭吵。火鍋店老板將黃發男人勸回自己位置。之後,黃發男人在座位上揚言「出這個店給她們打一頓,不在人家店裏鬧事」,郭女士一方悄悄報警。之後,黃發男人上洗手間,其同座朋友向郭女士一方道歉,稱「說喝多了什麼的」。但黃發男人從洗手間回來後,直接抓起郭女士頭發,將郭女士按壓在地進行毆傷。
劉源湧向記者供給了火鍋店內監控視頻,顯示,9月12日4時53分許,一黃發男人走到正在吃火鍋的郭女士身後,抓起她的頭發向後扯,郭女士被拉倒在地,之後黃發男人將郭女士按壓在地。兩邊的朋友將黃發男人拉扯開來,郭女士試圖用凳子反擊,不成後,又向黃發男人丟了個飲料瓶。之後,郭女士蹲下嘔吐,又暈倒在地。
郭女士的就醫診斷成果顯示:1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;2左面部傷害;3頸部傷害;4右肩部傷害;5胸背部傷害;6右膝傷害。
劉源湧介紹,郭女士今年20多歲,從事教育行業,被打後懼怕焦慮,且擔心會被報復。對於事發地址,他未向記者泄漏,稱「不想給警方和店東帶來壓力」。他稱,目前,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調查,郭女士在醫院做查看及驗傷等。
13時許,劉源湧告知記者,他從郭女士處得知,目前打人男人已被警方先行行政拘留。
9月15日,瀟湘晨報記者屢次致電鄭州市公安局求證此事,到發稿未獲回應。
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,該男人在公共場所搭訕女人、任意打人的行為性質惡劣、不僅損害別人身體權益還擾亂社會治安次序,情節嚴重。依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規定,毆傷別人的,或者成心傷害別人身體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如果毆傷造成輕傷以上損害成果,該男人或許涉嫌成心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,男人或許要承擔刑事責任。